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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5-18 10:54:48 点击数:

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

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

(一)坚持党的领导,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等重大政治问题必须交由党政联系会议决定;

(二)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之前,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和征询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。正式讨论议题时,要进行充分地酝酿协商,与会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;

(三)与会成员对某个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,党政联席会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,待会后继续调查研究,进行充分论证、交换意见后,再重新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;

(四)体育教学部发展规划,重大改革方案等,由院长组织力量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。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提交分院教职工大会审议,最后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分院年度工作计划,由院长提出,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;

(五)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应在征求体育教学部工会意见基础上,提交教代会(教职工大会)审议后,由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定,并组织实施。

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

2017年5月16日